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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西年度监督抽查新规,看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深层要求

2025-09-02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启动202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本次计划抽查100家机构,涵盖省级和国家级资质认定单位,并特别将涉投诉举报、未参与能力验证及未完成统计直报的机构列为重点对象。从质量管理体系的角度看,这场大规模联合检查不仅是对合规性的检验,更是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真正落实ISO 9001等质量管理标准中“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等核心原则的一次现实考验。

ISO 9001强调以风险为基础的思维和全过程管理。此次监督抽查明确提出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恰恰呼应了这一理念。尤其在机动车检验与生态环境监测这类高敏感领域,联合检查组将重点查处不执行国家标准、代检替检、数据篡改、虚假报告等行为,这些也正是ISO体系中明令禁止、严重影响管理体系有效性的重大不符合项。真正运行良好的质量体系,应能够通过内审、管理评审和纠正措施,有效预防此类系统性失效。

通知中反复强调机构需开展自查并留存记录、监管需做到客观公正、减少对正常经营的影响等,也完全契合ISO 9001中所要求的“证据基于决策”“关系管理”和“顾客导向”原则。机构在迎接抽查时,不应仅视其为行政负担,而应看作是对自身管理体系成熟度的一次“外部审核”,是发现改进机会、增强社会信任的重要契机。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推动的“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以及信用监管与“双随机”抽查的衔接,也体现出跨部门协同、数据驱动决策的现代化管理思路,这与ISO倡导的“过程方法”与“系统管理”高度一致。机构是否能够持续保持资质认定条件、设备环境是否受控、人员是否持续合规操作、记录是否真实可追溯——所有这些检查内容,本质上都是对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真正落地、是否持续有效的深度验证。

此次联合行动再次表明,一张认证证书并不等同于良好的管理水平。真正具备风险意识、重视过程管控、追求持续改进的机构,才能够在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下经得起考验,赢得长远发展。这也提醒所有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将ISO标准的要求融入日常运营的每一个环节,实现从“符合性”到“有效性”的真正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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