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认可?
认可是国际通行的衡量认证机构服务能力的基本方法,通过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评审,证实认证机构是否具备开展合格评定服务能力。
在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对认证机构技术能力无法起到证实作用的情况下,实际上,没有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不具备开展认证活动的基本能力。
在国际市场上,认证机构通过获得认可后才可能取得市场信任、开展认证工作。
在我国,认证机构持有国家认监委颁发的资质批准证书后,在未取得认可的情况下,仍然有取得信任、开展认证工作的空间
未获得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情况原因分析:
一是不认可可以降低成本、规避监管,不打算取得认可资格;
二是认证机构成立时间短,各方面资源有限,不具备获得认可的能力和条件。
大量未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证书的存在,扰乱了认证市场,降低了认证证书含金量,损害了认证工作声誉。
主要影响如下:
(一)大量未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在市场上开展认证工作,不执行认证基本规范流程、不具备认证结果控制的基本能力,直接造成认证质量低劣,认证结果不可信,认证证书形式真实、实质虚假。
(二)大量未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在市场上开展认证工作,直接降低了认证机构运作成本,造成恶性低价竞争,对正常的认证市场秩序冲击极大。一些机构以500元左右的认证机构卖证,认证机构不支付审核人员劳务费用,审核过程外包,认证全过程失控,导致认证乱象持续发生。
(三)对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监管方法多、监管力度重,对未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监管方法少、监管力度轻,监管不一致。使一些认证机构认为不认可比认可好,可以规避监管。
认可制度是认证认可体系的核心支柱,但其效果受监管力度、市场成熟度及机构合规意识影响。未来需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如《认证认可条例》修订)、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推动国际互认深化,进一步发挥认可的质量基石作用,同时降低制度性成本,促进市场良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