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3 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此新规旨在落实相关条例和通知要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加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缺陷调查与召回管理力度方面,企业需在车辆 APP、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显著位置和用户手册中清晰显示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提示与使用说明,防止驾驶员误将辅助功能当作自动驾驶功能。同时,要开发并使用安全优先的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密切关注驾驶员状态,在其脱离动态驾驶任务时及时采取措施。企业还应强化缺陷信息监测,减少网络相关风险,且不得主动关闭驾驶员监测等功能,否则市场监管总局将开展调查。
强化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上,企业要在机动车合格证系统准确填报关键信息,严格执行 OTA 升级活动分类管理,确保产品与准入一致,承担安全责任。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协调,对违规企业依法处理,对频繁 OTA 升级的企业重点抽查。
加强企业广告活动和商业宣传行为监督是新规的重要一环。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相关信息时,要真实全面,不得虚假夸大。在命名和宣传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时,不能暗示其为自动驾驶系统,避免夸大车辆驾驶性能误导消费者。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专项联合调查,整治过度宣传问题。
此外,新规还强调强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事件事故报告与深度调查。企业需按要求及时报告安全事件和事故,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事故调查分析,监督企业报告情况,对未按要求报告或隐瞒重大事实的企业进行处理。
此次新规征求意见,聚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安全与规范,从多个关键方面出发,旨在为消费者营造安全、透明的消费环境,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