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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存放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2025-10-24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管理需求,现将危化品存放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以下七个方面:

一、防爆设施到位
易燃易爆危化品存放场所的电气设备、线路应采用防爆型,金属管配线连接牢固,必要时使用防爆挠性软管。装卸工具应具备防爆防静电功能。同时,防雷与防静电装置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合格。

二、检测报警系统完善
产生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场所,须安装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探测器应设于释放源附近、无干扰且便于检修的位置,并根据气体密度合理设置安装高度。报警信号应接入有人值守的值班室,控制器旁应张贴布置图并配备处置记录表,设备需每年至少检测一次,确保正常运行。

三、防溢散措施有效
液体危化品区域应设置防流散设施,如托盘或围堰;遇湿易燃物还需采取防水浸渍措施,防止泄漏扩散。

四、通风系统可靠
易燃易爆危化品暂存间应配备防爆型强制排风系统,排风管道采用非燃烧材料并直通室外安全区域。试剂柜宜配置吸风处理装置,保障空气流通。

五、消防设施齐全
场所内应按标准配置灭火器材,不得遮挡,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安全出口门应朝疏散方向开启。

六、规范堆码管理
危化品应整齐堆放,不倒置、不堵塞通道及消防设施。除大型钢桶外,物品底部应垫高≥10cm。堆高不超过3米,货架存放需用托盘并固定。各堆垛间应留足间距:主通道≥200cm,墙距≥50cm,柱距≥30cm,垛距≥100cm,灯距≥50cm。

七、应急洗消装置配备
应在15米范围内设置冲淋洗眼装置,确保10秒内可达,不得越层安装,周边避免电器设备,水压控制在0.2–0.4MPa,保障紧急情况下快速使用。

以上措施是危化品暂存间安全管理的基础要求,具体实施应结合现场实际,持续优化,确保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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